基础心理学是以正常成人的心理现象为研究对象,总结心理活动最普遍、最一般规律的心理学的基础学科。基础心理学所总结出来的规律,来自于心理学的各个分支,又对心理学各个分支的研究具有指导意义。
基础心理学包括认知;情绪、情感和意志;需要和动机;能力和人格等四方面内容。
认知也叫认识,是人认识外界事务的过程,它包括感觉、知觉、记忆、思维等心理现象。其中感觉和知觉都对事物外部现象的认识,属于感性认识。记忆和思维是对事物的本质和事物之间内在关系的认识,属于理性认识。
情绪和情感是伴随认识和意志过程产生的对外界事物的态度和体验,意志表现了心理对行为的支配,是人的思维决策体现在行动上的心理过程。
需要和动机是推动人从事心理活动的内部动力,需要以欲望和要求的形式表现出来,进一步转化成推动人从事某项活动,并朝一定目标前进的内部动力。
一个人的心理特性表现在他的心理活动的动力上,也表现在他的能力和人格上,而人格又是由气质和性格组成的。能力是顺利、有效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须具备的心理条件;气质相当于通常所说的脾气秉性,是心理活动动力特征的总和;性格表现在人对事物的态度,以及与这种态度相适应的行为方式上的人格特征。
认知、情绪、情感和意志、需要核动机、能力和人格这些心理现象是彼此联系、密不可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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